【项目名称】北京光大国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4005489.53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4046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朝阳区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02 至 2011-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光大国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汤笑青 | |||||
成立时间 | 1995-09-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8324-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公 关策划,健身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销售百货、饮料、酒、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花卉、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家具、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饰材料、汽车配件;零售烟;中餐。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80% | ||||
2 | 上海恒辉工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49.12 | 191.23 | 139.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08.43 | 1153.72 | -245.29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4-30 | 596.47 | -68.14 | -71.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60.49 | 1191.95 | -331.4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博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0-1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60.49 | 862.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91.95 | 1191.95 | ||||
净 资 产(万元) | -331.46 | -329.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3.4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管理的物业“光大国信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15号,产权人为北京百花集团。 2、“光大国信大厦”部分设备(主要是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等)严重老化,吊顶和墙体已有开裂,需尽快改造。 3、本项目为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项目,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0.0002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255.870万元。 4、本项目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格,则超过部分全部计入股权的转让价款中,债权转让价格保持不变。 5、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相关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晨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69029-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9000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恒辉工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上海市[310000]市辖区[310100]建国中路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晨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223378-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9000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恒辉工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5.780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30%(即77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决定自愿按本公告及其他公示文件的要求和内容购买转让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对此前标的企业存在的任何纠纷、诉讼、或有负债及或有事项等风险不承担责任。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方均未实施有效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权益转让协议》(见备查文件),或在《权益转让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使用“光大”、“EB”、“EVERBRIGHT”作为名称或字号、服务标识、互联网域名等;除非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光大集团有另行特别授权。 5、受让方须承诺无条件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于中国境内并合法存续的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国有控股即:国有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0%)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从事物业经营及管理行业,且从业年限在10年以上,并具有二级及以上的物业管理相关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受让方2007、2008、2009年每年净利润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07、2008、2009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7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王岳 | 联系电话 | 66295601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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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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