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文华中金(北京)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9.4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47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0-01-08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文华中金(北京)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1号5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盛良 | |||||
成立时间 | 2004-0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7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咨询服务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820111-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矿业项目的投资咨询;技术开发与合作;公共关系服务;商务服务。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 10% | ||||
2 | 潼金矿业亚洲有限公司 | 9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5 | -227.6 | -227.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424.94 | 1507.17 | 4917.7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11-30 | 0 | -87.7 | -87.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115.46 | 285.4 | 4830.0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平建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1-04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408.82 | 6856.4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530 | 1530 | ||||
净 资 产(万元) | 4878.82 | 5326.4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1.7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21162-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4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1625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01.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所交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于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前不可撤回;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全额退回。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书面承诺以下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剩余交易价款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的;(5)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起始价格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30%,设定为150.525万元 | |||||
交纳方式 | 网上支付;其他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王欢 | 联系电话 | 6629562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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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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