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出国与就业》杂志社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754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广播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6 至 2011-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出国与就业》杂志社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1号楼812-815) | |||||
法定代表人 | 姚强 | |||||
成立时间 | 2002-08-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新闻出版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0111500-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出版发行《出国与就业》半月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出国与就业》杂志发布广告。 | |||||
职工人数 | 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84 | -11.01 | -11.2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84 | 1.49 | 9.35 | ||||
审计机构 | 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20.89 | -7.33 | -7.3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46 | 1.45 | 2.0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9-28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 | 2.83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6 | 1.46 | ||||
净 资 产(万元) | 1.54 | 1.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国发(2005)10号文件第九条关于“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检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等”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事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北京国际中心3号楼12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连舜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351.8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426-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18251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并同意转让方在领取交易凭证后提前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成功受让该标的后,三年内不转让该股权。 5、若该项目产生竞价,则竞价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前应仔细阅读转让方在北交所备查的《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构成本项目交易条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则视为接受转让方在北交所备查的《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7、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保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两名退休职工签订的协议书(北交所备查)。 8、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保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子午经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并履行至合同期满。 9、意向受让方若成功受让标的企业,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应负责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包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0、标的企业转让前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成立时间不低于十年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有社团(以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武林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成立时间不低于十年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有社 团(以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