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都市旭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81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广播业 |
挂牌日期: | 2015-09-06 至 2015-10-0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都市旭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610) | |||||
法定代表人 | 冯建华 | |||||
成立时间 | 2013-03-2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广播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6489981-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文化节、艺术节;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舞蹈方面的技术培训;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承办展览展示。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 | 51% | ||||
2 | 上海德沪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 | 30% | ||||
3 | 上海旭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4.17 | -14.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6.5 | -0.1 | 166.6 | ||||
审计机构 | 北京慕维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6-30 | 0 | -0.13 | -0.1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6.37 | -0.1 | 166.4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7-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4-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6.5 | 166.55 | ||||
负债总计(万元) | -0.1 | -0.1 | ||||
净 资 产(万元) | 166.6 | 166.6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4.996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观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江山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企业原股东在本项目挂牌前均未明确表态放弃对此次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如在项目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原股东),则组织一次性报价,以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 2、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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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4层402 | |||||
法定代表人 | 金聆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576.6258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广播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54443-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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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按照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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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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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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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艳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9420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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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