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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兴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8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4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仓储业
  挂牌日期:   2015-01-19 至 2015-02-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兴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北街15号) 
法定代表人 冯有明 
成立时间 2006-09-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35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9210141-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职工人数 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兴谷投资中心 75.11%
2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8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9.09  119.32  114.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329.87  76.28  8253.59 
审计机构 北京嘉仁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305.34  39.11  91.3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287.34  34.24  825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2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101.27  11191.48 
负债总计(万元) 40.21  40.21 
净 资 产(万元) 8061.06  11151.2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75.5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因施工手续不齐全,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尚未办理房产证,建筑面积共39719.248平方米;
2. 目前,标的企业与5家公司有租赁关系,全部房产均用于厂房出租((租赁合同》在北交所备查);
3.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 石幼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3511009-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8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8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16-4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775.5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在成功受让本项目后,同意标的企业经营团队保持不变,并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由国内银行出具的在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如为多份证明文件的,则证明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3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7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栾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5618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由国内银 行出具的在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 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如为多份证明文件的,则证明日 期应为同一日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