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安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4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20 至 2012-09-1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安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2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东 | |||||
成立时间 | 1999-12-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3931-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劳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装饰材料。 | |||||
职工人数 | 1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 | ||||
2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8.39 | 4.26 | 4.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72.54 | 490.04 | 982.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65.06 | 1.32 | 1.3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470.98 | 487.17 | 983.8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7-04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72.53 | 1694.32 | ||||
负债总计(万元) | 490.04 | 490.04 | ||||
净 资 产(万元) | 982.49 | 1204.2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0.85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现因标的企业管理体制变更,该公司已无具体经营项目,根据大股东自来水集团董事会决议准备于2012年内注销标的企业。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健中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261742-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639-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40.85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为受让方后,继续执行标的企业已有的合同、章程和标的企业原股东会决议,同时承诺无条件配合大股东自来水集团完成对标的企业的注销工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11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宇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0136470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