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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25%股权(3402万股股份)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7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1-08-15 至 2011-09-0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梅萌 
成立时间2000-07-24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4432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72261157-5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的出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展开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清华控股有限公司59.38%
2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33.33%
3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25%
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0.52%
5紫光股份有限公司0.5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7948.66 7611.48 5962.0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48846.88 145095.23 103751.65 
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6-30 8592.76 6310.68 5706.62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7644.84 148250.52 109394.3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8-08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48846.88 354038.71 
负债总计(万元)145095.23 143814.55 
净 资 产(万元)103751.65 210224.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139.0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存在抵押和担保事项,详见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企业其他信息详见标的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爱庆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40059216-4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000000000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3139.01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100%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出价未超过起始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相关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栾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5618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