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首开中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8BJ100001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8-01-12 至 2018-02-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首开中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6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惟捷 | 成立日期 | 2011-11-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1585814834G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承办展览展示。(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中拓凯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9.4% | ||||
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 | 30.6%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1126.2056 | 13755.35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0536 | 974.2901 | -974.236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京成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0536 | 974.2901 | -974.2365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宝盛里观澳园18号楼(7号102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周飚 | 成立日期 | 1995-11-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1012293655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782504544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12-0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宝晟公司挂牌转让首开中拓公司股权的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首开中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6%股权 |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价保证金或交易价款均需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身帐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齐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服务费(以到账时间为准)。 4、如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0136470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