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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6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4BJ100639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4-11-25 至 2014-12-1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大街36号) 
法定代表人 胡广元 
成立时间 1995-02-1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74014-7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职工人数 9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6.55%
2 北京市北宇物业服务公司 9.09%
3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45%
4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5.45%
5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4.36%
6 南航集团北京经济开发公司 3.64%
7 北京住总正阳资产管理公司 3.64%
8 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8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943.54  4947.47  4352.6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0509.56  410912.04  29597.52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17453.05  5663.57  5708.3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1469.92  366164.07  35305.8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04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40509.56  451718.46 
负债总计(万元) 410912.04  410912.04 
净 资 产(万元) 29597.52  40806.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85.3536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住总正阳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路芍药居甲2号 
法定代表人 蔡永立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14.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163153-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075-1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85.35368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4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住总正阳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98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李永怡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6102719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 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若 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 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