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阳光百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34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4-11-05 至 2014-12-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阳光百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肖文林 | |||||
成立时间 | 2002-08-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155439-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写字楼;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45.16 | 544.11 | 328.3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188.52 | 14213.29 | -24.77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0-31 | 1957.4 | -1389.93 | -1412.0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4764.93 | 16201.71 | -1436.7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03 | |||||
评估基准日 | 2014-10-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764.93 | 61655.83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201.71 | 16201.71 | ||||
净 资 产(万元) | -1436.78 | 45454.1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5454.1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所有的全部经营资产--首创空间大厦已全部对外出租,承租人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15层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光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415470-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6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6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由北交所按规定予以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的;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履行相关义务的;⑥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截至评估基准日对北京阳光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49,629,224.64元借款本息,并于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同时将上述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②标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使用“首创”“阳光”字号,对于标的企业正在使用的“首创”“阳光”字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名称、名下物业名称“首创空间大厦”、各种宣传资料等,应当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名称变更、注销手续,确保标的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使用“首创”、“阳光”字号; ③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按照转让方要求准备好各项工商变更所需文件,同时进一步同意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必须带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工商变更登记现场,共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的提交受理。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且不得为自然人出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康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126066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 业,且不得为自然人出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