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宝钢大酒店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05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朝阳区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09-08-13 至 2009-09-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宝钢大酒店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里河)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强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 币种 |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7758-5 | ||||||||||||
经营范围 | 住宿、饮食服务;写字间出租;零售百货、烟、酒;洗衣、打字。(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 | 5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 企业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宝钢集团宝山宾馆 | 100% | |||||||||||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0 | 0 | 0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企业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98.51 | -170.3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2036.8 | 12.25 | 2024.55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报表日期 | 2008-09-30 | ||||||||||||
标的 企业 资产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 核准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5-04 | ||||||||||||
评估基准日 | 2008-09-30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账面价值 | 2036.8 | 评估价值 | 4428.46 | |||||||||
负债总计(万元) | 账面价值 | 12.25 | 评估价值 | 12.25 | |||||||||
净 资 产(万元) | 账面价值 | 2024.55 | 评估价值 | 4416.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416.21(万元) | ||||||||||||
产权项目分类 | 产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08年8月减资61355241.21元,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其国有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实收资本与实际不符。 2.根据2006年8月标的企业与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三方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约定,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为8857.6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前房屋已经全部拆迁完毕,且已支付全部拆迁补偿款,此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为拆迁后剩余的房产及标的企业在拆迁后新建的变电室房屋。 3.房屋建筑物中的变电室及车库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此次评估变电室建筑面积来源于该房屋的工程结算书,车库面积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实测数据确定,若与今后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所载面积有异,应以《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 4.根据标的企业与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面积为12803.40平方米,京津城际铁路建设征用土地面积为2720.32平方米,剩余土地面积10083.08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就征用后剩余土地面积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此次评估的土地面积依据的是该《补充协议书》中所载的剩余土地面积,若与今后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有异,应以最终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5.标的企业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朝全字第12483号)中,房屋建筑物中的洗衣房(建筑面积335.4㎡)、老汽车库(建筑面积242.8㎡)、客房建筑第2-3层(建筑面积1272.1㎡)为违章房屋,但仍然包括在产权面积里,此次暂按完全产权房屋进行评估。 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土地使用者及房屋所有者仍为北京锦宴楼大酒店。根据北京宝钢大酒店提供的《变更证明》,2000年北京锦宴楼大酒店名称变更为北京宝钢大酒店,但上述产权证书的产权人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7.标的企业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远期规划用途为城市绿化用地,经向北京市朝阳区规划委员会核实,该土地使用权远期规划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8.北京宝钢大酒店于2006年月1日开始停业,故未进行2008年度审计。9.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 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宝钢集团宝山宾馆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庞锐 | 注册资本(万元) | 3831 | 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342754-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 转让 行为 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342754-2 | 批准单位名称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文件文号 | 宝钢字[2008]278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 条件 | 转让标的名称 | 北京宝钢大酒店整体产权 |
挂牌价格 | 441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挂牌价格20%的交易保证金(即人民币884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的账户。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如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转让方,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收到竞价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使用带有“宝钢”字样的名号。 5、受让方应遵循权证所在地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并缴纳全部的相关费用。转让方积极予以配合。 | |
受让 方资 格条 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 金设 定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20%,设定为884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09-08-1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9-09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二次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其他信息 |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房莹 | 联系电话 | 010-68396882 | |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 刘达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传 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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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宝钢集团宝山宾馆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房莹/刘达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96882 0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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