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源航空运输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90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挂牌日期: | 2014-05-21 至 2014-06-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源航空运输服务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秀梅 | |||||
成立时间 | 1992-08-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航空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393-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为中国民航各运输企业代理国际国内客货销售代理业务、代理报关业务及咨询服务业务;接受委托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仓储服务;经营航空快件(不含信件)业务;打字;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五金交电;铁路客票代售;修理钟表、照相机;复印;修理计算机;代理航空意外保险。*** | |||||
职工人数 | 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1.66 | 0.09 | 0.0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19.13 | 44.82 | 274.31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3-31 | 10.27 | -4.7 | -4.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342.64 | 73.02 | 269.6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5-13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5.52 | 168.83 | ||||
负债总计(万元) | 60.27 | 60.27 | ||||
净 资 产(万元) | 105.25 | 108.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8.5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于2003年经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当时改制未涉及标的企业,故集团无法就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再次出具批复;另转让方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在标的企业章程登载名称为中国瑞宝国际合作公司。(详见批复说明文件) 2、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2名职工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诉求金额约16万元人民币,正式仲裁结果尚未出具。(相关文件交易所备查)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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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月坛西街乙2号5号楼4层 | |||||
法定代表人 | 索春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309-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67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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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8.5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公告内容及转让方向北交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工商变更工作由受让方主导完成,转让方给予配合。由于相关政策及受让方自身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工商无法完成变更的,责任与转让方无关。(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4)承诺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与原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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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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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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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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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31629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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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