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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8号1幢等2幢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9-15 至 2012-10-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地理位置 北京
  权属性质 商品房
  权证编号 X京房权证丰字第295154号
  规划用途 科研,物流中心
  目前用途 日常办公
  土地面积 12171.4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000.22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其他信息 标的资产为坐落于丰台区丰台科学城航丰路8号两幢房产,拥有联合产权,共同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4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6800万元保证金交纳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联交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将全部产权交易余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伟地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经营行为不良记 录。 3.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8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