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冶纸业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19 至 2013-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纸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力群
成立时间 2000-02-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140672-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纸制品、造纸原材料等。
职工人数 3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70%
2 王力群 25%
3 刘克宇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882.43 123.34 6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860.23 7942.61 917.61
审计机构 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1600.15 -632.68 -627.7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22.26 3532.44 289.8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27
评估基准日 2012-02-29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914.44 -
负债总计(万元) 15334.91 -
净 资 产(万元) 579.53 1049.7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4.7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规定,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第二次出资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转让方应缴纳的第二笔出资为1960万元,转让方将按时缴纳出资。由于该笔出资为评估基准日后事项,所以没有包含在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没有体现。受让方在最终受让成功后,应将第二笔出资1960万元偿还给转让方。
2、标的企业有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
法定代表人 赵志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723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834747-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4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3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22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纸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力群
成立时间 2000-02-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140672-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纸制品、造纸原材料等。
职工人数 3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70%
2 王力群 25%
3 刘克宇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882.43 123.34 6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860.23 7942.61 917.61
审计机构 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1600.15 -632.68 -627.7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22.26 3532.44 289.8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27
评估基准日 2012-02-29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914.44 -
负债总计(万元) 15334.91 -
净 资 产(万元) 579.53 1049.7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4.7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规定,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第二次出资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转让方应缴纳的第二笔出资为1960万元,转让方将按时缴纳出资。由于该笔出资为评估基准日后事项,所以没有包含在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没有体现。受让方在最终受让成功后,应将第二笔出资1960万元偿还给转让方。
2、标的企业有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
法定代表人 赵志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723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834747-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4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3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22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成立并 有效存 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 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