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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克劳沃草业技术开发中心25%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9-26 至 2012-10-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克劳沃草业技术开发中心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利泽中园二区208号1305A
  法定代表人 刘自学
  成立时间 1994-11-2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004077-8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草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花卉、苗木、机械设备、草坪、农药、草籽、种苗种球、花肥、草肥;草籽筛选;园林绿化咨询;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职工人数 3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全国畜牧总站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426.679487万元   1199.176788万元   1199.17678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575.889067万元   5224.375114万元   6351.513953万元
  审计机构   中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539.772598万元   1014.549844万元   1029.3597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426.847420万元   3174.510255万元   5252.337165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5504.681303万元   639.784286万元   639.7842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014.813706万元   7021.808862万元   6993.00484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龙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农业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1-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093.490000万元   11705.110000万元  
  长期投资
531.680000万元   562.9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195.320000万元   1450.8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457.75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38.990000万元   238.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059.480000万元   15415.6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6333.530000万元   6355.470000万元  
  长期负债
15.980000万元   15.9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349.510000万元   6371.450000万元  
  净资产
6709.960000万元   9044.18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61.045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61.04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受让方不得同时受让转让方此次转让同一标的企业的其他两个项目,单一投资者出资比例不超过标的企业股权的25%。②若成功受让该股权将不参与标的企业日常管理,仅作为战略投资方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以共同实现整体发展目标。③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一年内对企业进行增资,增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经营需要和老股东按同比例增加。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5年内不对外转让该部分股权。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全国畜牧总站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 独立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2.主营业务不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以营 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全国畜牧总站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农业部 批准单位名称 农业部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 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