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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和泰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BJ100484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矿业
  挂牌日期:   2012-02-22 至 2012-03-2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和泰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592室) 
法定代表人李朝阳 
成立时间2008-11-1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5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68197683-3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探、遥感地质勘查、钻探工程技术开发。 
职工人数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湖北谦易投资有限公司95%
2鑫达金银开发中心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2 -737.42 -737.4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846.6 2102.64 743.96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12-31 -475.61 -479.52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57.19 3492.75 264.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2-01-11 
评估基准日2011-05-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852.49 2632.31 
负债总计(万元)2075.15 2075.15 
净 资 产(万元)777.34 557.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7.85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河南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北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0001753-9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机构代码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2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企业后,维持标的企业现有员工劳动合同关系。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企业后,同意其他股东委派在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转让方在领取交易凭证后提前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主营“投资”相关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7.5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武林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主营“投资”相关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 准);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