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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南常肉食机械有限公司4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0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6-29 至 2011-07-2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南常肉食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5号) 
法定代表人李济生 
成立时间1986-02-27 
注册资本(万元)美元  1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食品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0000108-2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肉食机械、器具和食品机械、器具,肉铺器具。一般经营项目:进口食品机械、肉食机械及器具的维修、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职工人数9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日本国南常铁工株式会社45%
2北京西海工贸公司23%
3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
4北京市东风食品机械公司7%
5日本国株式会社富士银行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4288.07 231.56 175.7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305.59 703.21 3602.37 
审计机构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4-30 1215.68 80.42 71.06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4283.74 610.3 3673.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5-18 
评估基准日2010-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4392.92 5066.31 
负债总计(万元)767.72 767.72 
净 资 产(万元)3625.2 4298.5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848.393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易凯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北京南常肉食机械有限公司章程载明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标的企业20%股权,经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批复显示该部分股权现由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北京市西海公司已更名为北京西海工贸公司;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北京市东风食品机械厂已更名为北京市东风食品机械公司;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日本国株式会社富士银行所持有的标的企业5%股权由瑞穗银行承继,相关股权转让工作正在办理中。标的企业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在办理中。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列报截止201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且未列报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截止200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晓文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28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71093416-6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00000000-0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西海工贸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德内大街103号 
法定代表人任亚光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40281-8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3368621-7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015.204712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按挂牌价格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以外币支付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在结汇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价格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向转让方补足。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义务和责任,同时保证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不低于本次股权转让前的水平。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受让本标的的同时,须参照本标的的交易价格,以同股同价的原则受让标的企业另一股东北京市东风食品机械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7%股权,并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0日内与北京市东风食品机械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机械设备加工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上标注的经营范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04.56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74824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机械设备加工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 执照上标注的经营范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