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科电创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1号一层 | 法定代表人 | 周谦 | 成立时间 | 2003-01-2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5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4672164-8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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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01.497004万元 | -29.202051万元 | -29.20205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6.271506万元 | 150.921631万元 | -54.650125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1-31 | 8.042736万元 | -0.755021万元 | -0.755021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8.378879万元 | 92.110478万元 | -73.7315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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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1-18 | 评估基准日 | 2011-08-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45.330000万元 | -46.45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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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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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应缴纳2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其它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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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9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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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科学院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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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