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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舟曲华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TC17BJ100020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7-07-05 至 2017-08-0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概况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名称
舟曲华夏电力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设立时间
2005年12月23日
注册地(住所)
舟曲县巴藏乡巴藏村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电力投资、电力生产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嘉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否□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恒远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
北京斯贝兰房地产开发公司
30%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
形    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A
 
√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
舟曲华夏电力有限公司是由北京恒远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斯贝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5年12月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投资、建设、运营水电厂。目前投资运营电厂为巴藏水电站,该水电项目采取混合式开发方式,装机容量51MW(3*17MW)。舟曲电厂项目规划、用地、水土、城建国土、环评、电力接入各类手续齐全。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4.82亿元,已投入1.83亿元,公司无任何金融负债。
巴藏水电站位于甘肃省舟曲县境内的白龙江干流上,上、下坝址距下游立节水文站分别为12.9km、11.2km,上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034平方公里,下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038平方公里。根据2004年国电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白龙江干流武都以上河段(甘肃境内)梯级开发规划调整报告》,在尼什峡-沙河坝河段中规划有十三座梯级电站,巴藏水电站是规划中的第九座水电站。白龙江属于长江水系嘉陵江上游最大的支流,发源于甘肃、四川两省交界的岷山西段郎木寺以西的郭尔莽梁北麓。河源海拔高程4072米,河流自西北流向东南,经四川省诺尔盖、甘肃省迭部、舟曲、武都、文县后,再入四川,至昭化汇入嘉陵江。河流全长576km,流域面积31808平方公里,天然落差2783米,平均比降4.9‰。在甘肃境内河长475公里,流域面积27204平方公里,天然落差2671米,平均比降5.62‰,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659MW。
巴藏水电站以发电为主,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装机容量51MW(3*17MW),保证出力(P=90%)9.42MW,多年平均发电量2.059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037h。属于III等中型工程。工程由枢纽、压力饮水隧洞、调压井及厂区建筑物等部分组成。枢纽位于舟曲县曲瓦乡城马村(右岸)和巴藏乡各峪水地村(左岸)的白龙江干流上,最大坝高56.2米,总库容约630万立方米,为日调节水库;压力隧洞位于枢纽右岸,为直径8.0米的圆形断面,设计引水流量150.6立方米/秒,全长1.215km,洞出口设置调压井;调压井布置在隧洞出口的白龙江右岸IV级阶地上,井径22米;厂房布置在调压井下游约120米的白龙江右岸II级阶地上。
截止2016年5月30日,舟曲电厂已经投入资金1.83亿元。其中,在建工程投资1.56亿元,固定资产133万元,预付款2533万元。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恒远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     人
住 所
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大盛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京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内部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其他         
 
转让方名称
北京斯贝兰房地产开发公司
基本情况
法     人
住 所
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1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京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内部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其他          
 
 
 
 
 
 
 
 
 
转让条件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标的名称
舟曲华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2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    50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4、保证事项: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退还。
5、处置方法: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4)《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四、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恒远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软/孙露/王霄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603/66295684/8314313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