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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拟处置部分存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799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7-08-29 至 2017-09-1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资产情况        
存货 名 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请示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资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并向转让方提交《承诺函》(详见附件),承诺函一式两份,一份在踏勘结束后转让方留存,另一份作为意向受让资料。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委托经纪会员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根据北交所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已交纳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清点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5.为保障厂区的安全秩序,转让方按《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组织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应按以上办法申请现场踏勘的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内踏勘的,转让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现场踏勘时有权利和义务对资产进行核实确认。 6.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拆除。整个拆除工程工期为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连续15个日历日(含节假日)。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并不退还转让价款和安全拆除保证金。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废旧物资处置专用发票。 7.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资产可能存在部分磨损情况,标的资产交接及拆运时均以现场实物为准,《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到现场踏勘确认,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9.受让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资产项目”及“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资产”。 10.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账面上列示的632项螺栓等原材料资产。主要为机组检修用螺栓、推力瓦、#不锈钢丝等材料。 2.其它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清单》等相关文件,均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3.00 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签订上述合同后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7)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8)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根据北交所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641939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