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峡资产管理中心处置位于阿荣旗的闲置余热电站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087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7-05-17 至 2017-06-1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6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日内完成资产的移交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 7、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制定的《现场踏看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具体详见附件。上述文件作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材料的一部分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60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②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需提供挂牌期间内任一时点,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持有的位于阿荣旗的闲置余热电站资产 。 2、受让方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于本次资产转让仅在资产移交完成后向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发票。 3、标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所有。建筑物均分布于公司经营区域内,现场勘查资产状况较好;至评估基准日,该企业的余热发电设备处于停机保养待产状况,已闲置;电子设备主要为管理、办公及生产用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相机、冰箱及办公家具等生产及管理用设备,至评估基准日该类设备存置状况较好,使用良好。 5、其它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 6、现场踏勘报名联系人:宋先生 15048015665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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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三峡资产管理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806239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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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需提供挂牌期间内任一时点,不低于挂牌 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