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拟处置关停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653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6-11-16 至 2016-12-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36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下午17点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买卖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的;(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在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股东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36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交易标的拆除、移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按要求做到场地平整,并将所有材料、拆除垃圾清理干净。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在进场拆除之前,需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运保证金50万。待正常拆运清理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申请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勘察,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已完全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拆除报废的相关规定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3)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80日内,自行将标的资产全部从现存放地运走;同意拆除清运工作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范围进行施工,在转让方划定的拆除区域内对转让资产实施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同意自行承担在拆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现场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全部相关费用。同意转让方在拆运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专用发票。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承担成交价格2%的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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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康力克进出口有限公司
- 联系人:徐贤卿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203403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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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 它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