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 电力工业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原一、二期电站拟拆除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526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4-07-03 至 2014-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其他
名 称 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原一、二期电站拟拆除资产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型 号   数 量  





交纳金额 20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天17:00之前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此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此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或其委托拆除公司应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该项目资产计划于2014年9月开始拆除,工期为30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到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4、本项目转让资产主要有: 1)2#、3#、5#、6#、7#、9#、10#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共7台,容量为80000kVA- 100000kVA。 2)1#、2#厂用小水轮发电机组共2台,容量分别为1250kVA、1600kVA。 3)1#—10#主变压器共10台,型号分别为SFP3-120000/220、SFP7-120000/220、SFP8-120000/220、SFP9-120000/220。 4)1#、4#、8#、3#厂用发电机组的附属设备。 5)公用系统、通讯、信息、水工设备等。实物资产项目情况参考《实物资产转让清单》,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未列入《实物资产转让清单》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在委托经纪会员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价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受让方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等文件。 4.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并提交《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期为300天,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1000万元,廉洁保证金100万元。受让方应在工程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书面申请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廉洁保证金,否则转让方将不予退还。转让方于收到该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廉洁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承诺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廉洁保证金等。 7.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如未现场踏勘需签署《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确认函》,具体详见附件。上述文件作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材料的一部分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提供《承诺函》、《安全拆除协议》、《廉洁协议》,具体详见附件。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67438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续存的企业法 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或 其委托拆除公司应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