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北汽光华杰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1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4-03-12 至 2014-04-0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北汽光华杰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支路南法信段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男 | |||||
成立时间 | 2004-12-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044760-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汽车零部件。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零部件。 | |||||
职工人数 | 3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3% | ||||
2 | 北京北汽光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3% | ||||
3 | 北京江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5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45.85 | 99.05 | 74.5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78.21 | 590.44 | 1287.77 | ||||
审计机构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1-31 | 44.5 | -45.83 | -45.8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977.78 | 848.81 | 128.9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2-25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773.53 | 819.77 | ||||
负债总计(万元) | 417.71 | 417.71 | ||||
净 资 产(万元) | 355.83 | 402.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2.473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次设备评估评估结果中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光华杰通公司生产经营所占用场地是向海纳川公司租赁的。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与海纳川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企业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海纳川公司与光华杰通公司签订了《顺义南法信厂区搬迁协议书》。协议规定,光华杰通公司计划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腾退工作,在无遗漏问题的前提下,海纳川公司将向光华杰通公司补偿一定拆迁补偿、补助和补贴等。2013年10月16日,光华杰通公司已收到海纳川公司拆迁补偿、补助和补贴等共计6,564,569元。 3.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未考虑上述拆迁补偿、补助和补贴及相关费用。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新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96808.503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7170250-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596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2.473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交纳27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扣除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92.4738
- 负责部门:北京中健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吕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08147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