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嘉成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简况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该批报废资产是从1996年至2011年陆续购置,资产购入时间较早,实验设备型号老旧,无使用价值,计算机的硬盘及个别零配件被拆除,机器已无法维修且不能正常使用,部分家具已被拆除。 |
设备资产 |
设备机械 |
名称 |
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
所在地 |
中国[156] 北京市[110000] 市辖区[110100] 朝阳区[110105] |
规格型号 |
见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 |
数量 |
见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 |
主要功能用途 |
办公及专用设备 |
现状分析 |
该批报废资产是从1996年至2011年陆续购置,资产购入时间较早,实验设备型号老旧,无使用价值,计算机的硬盘及个别零配件被拆除,机器已无法维修且不能正常使用,部分家具已被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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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
共有情况 |
无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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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信息 |
展示时间 |
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6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现场(在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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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1-11 |
评估基准日 |
2015-12-11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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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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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该批报废资产是从1996年至2011年陆续购置,资产购入时间较早,实验设备型号老旧,无使用价值,计算机的硬盘及个别零配件被拆除,机器已无法维修且不能正常使用,部分家具已被拆除。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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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物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设计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一起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履约保证金外的物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未按规定支付上述价款的,视为违约,并须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4.本次转让标的中部分设备已经灭失,故标的数量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现场展示期间自行了解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代表其已充分了解并知悉标的的实际数量与现状。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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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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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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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环保部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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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