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16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26 至 2012-11-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号B座2区四层40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加才 | |||||
成立时间 | 2003-09-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415590-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有机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垃圾的综合处理、综合利用;销售有机肥。 | |||||
职工人数 | 8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7% | ||||
2 |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 35% | ||||
3 | 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 | 2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21.59 | -5778.63 | -5774.8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5970.28 | 46624.57 | -654.3 | ||||
审计机构 | 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3734.8 | -3501.53 | -3501.5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3623.31 | 47779.14 | -4155.8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富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2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1-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5509.54 | 48125.04 | ||||
负债总计(万元) | 45107.35 | 45107.35 | ||||
净 资 产(万元) | 402.2 | 3017.6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16.5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BOT项目结束后,移交资产的成新状态会影响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按照《北京阿苏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BOT经营期结束时项目设施应无偿、完好移交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假定所移交的完好资产处于半新旧的状态,即5成新状态。 2、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该宗67000平方米土地25年内归北京国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使用。目前该土地使用权由被评估单位无偿使用,尚未过户到其名下。 3、被评估单位2006年从工商银行亚运村支行贷款19000万元,质押物为《北京阿苏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贷款期限:2006年5月30日——2016年5月27日,目前贷款还款付息正常,至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9562.5万元。 4、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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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1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梁广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7865-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7865-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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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96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96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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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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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9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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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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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86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罗湘颖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09298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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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