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印新华印刷器材有限责任公司100% 股权及421.509435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839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大兴区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挂牌日期: | 2010-09-01 至 2010-09-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印新华印刷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垡上乡) | |||||
法定代表人 | 罗钧 | |||||
成立时间 | 1994-11-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83518-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印刷机械制造、修理;印刷器材PS板制造。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印刷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59.2 | -304.62 | -252.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734.5 | 963.84 | 770.66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7-31 | 360.28 | -75.93 | -6.5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271.36 | 502.27 | 769.0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8-27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71.36 | 2645.97 | ||||
负债总计(万元) | 502.27 | 502.27 | ||||
净 资 产(万元) | 769.09 | 214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65.20943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路东工业园,拥有出让土地18900平方米(约28.35亩),厂房及办公用房4289平方米。 2、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后发生如下重大财务支出事项:①支付所欠税款人民币37.76万元;②偿还所欠股东欠款人民币43.00万元。 3、标的企业于2009年开始进行停产整合。 4、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成品库和配电室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建筑面积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为准,如果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填报数与证载面积不符,应以证载面积为准,并相应调整评估值。 5、纳入本次评估的位于大兴区青云店镇104国道东侧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3年3月,被评估单位与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青云店镇东光电镀厂签订“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充协议书”并支付60万元价款,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目前该项土地权性质尚属集体土地,本次评估该项土地评估值暂以账面值列示。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印刷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钧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9327.4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351-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16-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帐户缴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⑥买受人未能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名称不得使用“中印”、“新华”字样。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66295566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田军华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5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陆艺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5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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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印刷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联系人:黄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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