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航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97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顺义区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0-11-12 至 2011-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航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蓝天大厦九层9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沈栋 | |||||
成立时间 | 2003-08-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330150-2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土地开发。 | |||||
职工人数 | 1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航港发展有限公司 | 99% | ||||
2 | 北京泰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1%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973.14 | -3063.28 | -3013.5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6902.15 | 35871.88 | 51030.27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9-30 | 0 | -728.12 | -728.1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7050.73 | 36748.58 | 50302.1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1-01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6902.15 | 107033.93 | ||||
负债总计(万元) | 35871.88 | 35871.88 | ||||
净 资 产(万元) | 51030.27 | 71162.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0450.4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因历史原因,转让方委托北京世纪和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75%的股权,委托北京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持标的企业24%的股权,转让方实际持有标的企业99%的股权。 转让方为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权代持方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对转让方本次转让行为均予以认可。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航港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8街一号 | |||||
法定代表人 | 薛宪总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8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物流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5335-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航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840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招投标(评审)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①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自合同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如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②接受《关于北京航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安排的协议》和《职工集资款安排协议》的全部条款,上述两个协议作为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产权交易合同》的附件,为《产权交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上述两个协议。 ③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在受让股权的同时,代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航港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0月31日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共计23267万元。 ④意向受让方应独立调查并审慎了解标的企业和项目的现状、查看相关资料,并由此做出是否受让标的企业的决定。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所有条件,自愿参加本标的的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谨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企业现状,并以此做出决定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 %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北京地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五年以上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2、标的企业持有北京华都饭店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为标的企业的主要资产,因此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丰富的在北京地区从事高端酒店业务的相关经验(须提供具备五星级酒店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连续三年盈利,近三年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需提供2007、2008、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6522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附件:职工安置协议.doc 附件:评分办法.doc 附件:职工借款安排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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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任丽娟 | 联系电话 | 6874 8248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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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航港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74 824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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