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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71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海淀区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0-06-23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综合楼12A06-08室) 
法定代表人赵立军 
成立时间1995-01-18 
注册资本(万元)美元  5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60965-9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研制、生产环保相关产品和设备。一般经营项目:承接水和环境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职工人数7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瑞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60%
2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0732.07 669.38 579.1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4892.43 11060.2 3832.23 
审计机构北京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4-30 1631.86 -388.27 -363.2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231.17 12688.94 3542.2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华荣建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2010-03-08 
评估基准日2009-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2403.51 15439.62 
负债总计(万元)11175.47 11175.47 
净 资 产(万元)1228.04 4264.1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705.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崇泽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5201.7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10512-7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126390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其控股股东或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包括:①承接水和环境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② 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自成功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的企业的《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并保持管理团队的基本稳定;(3) 承继或负责解除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10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或转让价款均需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4、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不得包含:①承接水和环境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②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③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环保相关产品和设备的内容。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其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自本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日均存款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00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附件:招投标评分办法.doc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张宇光  联系电话13701364704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靓 联系电话010-6629560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胡革苹 联系电话010-66295608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宇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0136470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