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98.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56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海淀区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0-03-21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A座907、908、909室) | |||||
法定代表人 | 高竹 | |||||
成立时间 | 1996-04-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0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 |||||
职工人数 | 10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8.5% | ||||
2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1.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00.83 | 113.1 | 106.3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3907.01 | 43831.07 | 10075.94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2-28 | 481.25 | -305.77 | -305.7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498.99 | 40712.19 | 9786.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3-01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3907.01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43831.0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0075.94 | 155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267.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2010年3月16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依据深圳市金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值,以3325.911687万元的价格批准标的企业将持有的深圳市金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现正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中枢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76-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8.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8.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93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832.4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该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与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如因最终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而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则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需要对以下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后,五矿海勤期货有限公司的原有员工将保持稳定,全部留用,除非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留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薪酬待遇不降低,考核制度原则上不发生变化。 6、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名称不得再使用“五矿”相关字样、标识、图案、CI及组合等,并在办理此次股权转让有关工商登记的同时一并办理完毕名称变更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第一大股东为国有企业,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若意向受让方为非证券公司,则该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以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2009年度审计报告则以2009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为准,但其中财务数据仍需满足上述条件)。若意向受让方为证券公司,则该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以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2009年度审计报告则以2009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为准,但其中财务数据仍需满足上述条件),且在过去三年证券监管部门分类评级中至少有两年达到A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连续盈利,且2008、2009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以2007、2008、2009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2009年度审计报告则以2009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为准,但其中财务数据仍需满足上述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货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自行评估其收购期货公司股权的资格及条件,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受让方须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549.729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韩女士 | 联系电话 | 68495917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达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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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五矿集团
- 联系人:韩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49591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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