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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9BJ100340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朝阳区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09-12-20 至 2010-01-1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市场街20号第六层) 
法定代表人田会 
成立时间2008-03-1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5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71093535-3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有效期至2010年2月28日)。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51%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92 -168.2 -168.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334.29 2.49 1331.8 
审计机构北京一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09-11-30 0.42 -116.31 -116.31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19.17 3.69 1215.4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09-11-03 
评估基准日2009-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232.41 1232.12 
负债总计(万元)3.89 3.89 
净 资 产(万元)1228.52 1228.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01.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一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826470.5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71092841-X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2372-8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73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价格5%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十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转让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寿”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受让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所转让的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项目,合计受让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依据挂牌金额的5%,设定为36.75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其他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国泰恒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侯雪琳  联系电话010-66295640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教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国泰恒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侯雪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4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