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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北京 > 朝阳区
【项目名称】北京和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朝阳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6-01 至 2011-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和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1-21号 法定代表人 董默峥 成立时间 2001-10-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512981-7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 2 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01 评估基准日 2011-05-01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0.000000万元 净资产 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北京和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开发资质为四级,其名下仅有本项目一项业务,公司股权、财务状况等简单、清晰。 1、区位: 本项目位于朝阳区东三环三元东桥内顺源街,四至为:东南至顺源街,西南至南虹公寓和城建土地公司,东北至现状民宅楼,西北至现状民宅楼。区域附近分布有京城大厦,昆仑饭店,威斯汀酒店,北京公馆,京信大厦,南银大厦,天元港中心,远洋新干线,燕莎class,US联邦公寓等高端物业。 2、项目用地现状 本项目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北京地质仪器厂和朝阳房屋管理局(但大部分民宅已房改),现状是危旧居民楼房和少量单位房产,多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三至五层建筑。其中北仪厂有五栋职工宿舍楼,占地10940㎡;朝阳房管局有二栋居民楼,占地4595㎡。地上面积合计约23000㎡,居民近400户。 3、(二级开发)规划情况 本项目一级开发(即土地整理)已取得市国土局授权书;用地性质为住宅及配套,初步规划控高45m,容积率2.77,总用地面积16390㎡,总建筑面积6965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5415㎡,地下总建筑面积24240㎡;住宅总建筑面积43809㎡,底商建筑面积1606㎡。 二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9079㎡,总建筑面积72044㎡;三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0611㎡,总建筑面积81783㎡。 4、项目投资预计 本项目一级开发政府按照项目总成本的12%补偿利润;总成本构成的确认包括各种拆迁补偿费用、融资借贷(允许借贷比例约为总投资的70%)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等;拆迁、土地整理周期约1年。 5、项目特点 对于有实力、并且相中此地段的公司来说,尽管本项目是一级开发,但由于位置优越,首先可以确保一级全部开发投资和利润及时收回;同时因为规模相对小,有利于稳妥地取得二级开发权;另外,结合其周边相邻地块现状,完全有可能将相邻土地分期纳入进一级开发范围,进而方便整体运作,最终取得更大规模的二级房地产开发项目,深度挖掘本项目的利润来源,扩大项目开发的附加值。 二、项目进展情况 1、本项目符合政府458号文件规定允许原开发主体继续操作,政府有关部门在对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等情况逐级审核通过后,同意授权该主体进行项目的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向国管局交纳土地收益金。 2、和浩源公司于2009年6月正式取得本项目一级开发授权批复文件,并按国土部门规定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了1000万元保证金。 3、2010年初按照规定程序新办理了一级开发的规划条件,2010年取得了一级开发的发改委立项手续,现只需办理拆迁许可手续。目前手续办理进展顺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2.须在确定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产权交易价款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