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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高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90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宣武区   所属行业:   贸易业
  挂牌日期:   2010-10-13 至 2011-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高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 
法定代表人苏骏 
成立时间1998-01-04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5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10002844-9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经营等。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等。  
职工人数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5399.38 -1300.93 -1332.5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167.81 5214.64 953.17 
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8-31 1782.82 -194.42 -193.89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26.68 467.4 759.2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09-27 
评估基准日2010-07-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283.73 1396.03 
负债总计(万元)468.4 468.4 
净 资 产(万元)815.32 927.6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34.86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因转让方(标的企业所有人)调整经营战略,不再从事流通领域事业,故通过股权转让为标的企业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出资人义务、延续和扩张其国内外贸易规模。
2、此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等其他问题,提醒意向受让方关注《评估报告》中 特别事项说明中所述的全部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A座2304号 
法定代表人李宝林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93938.5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08-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08-9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的项目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履约保证金汇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债务人破产、解散或丧失主体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6、意向受让方须认可标的企业就合作经营聚醚业务已对外签署的合作协议,并按业务实施的要求向标的企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至标的企业取得业务所需要的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支持止,最长不超过18个月;
7、意向受让方需继承员工的聘用合同,2011年底前聘用合同内容修订须经标的企业80%现有职员表决通过;
8、转让完成后,转让人依然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相应的权利,但不再继续提供流动资金和信用担保(包括按股权比例提供);
9、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向北交所申请将转让总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全部手续;
10、意向受让方承诺遵守标的企业的章程。标的企业章程修订、重大事项变动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11、意向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修订或制定;
12、意向受让方必须书面承诺接受上述与转让相关条件所述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流动资金支持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00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孙诺曼  联系电话66295620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然 联系电话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孙诺曼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