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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椿整奇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401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西城区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1-23 至 2011-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椿整奇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齐仲春 
成立时间1995-01-23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43104-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销售仪器仪表;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加工制造电力电子零配件;加工制造机电设备。*** 
职工人数2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齐仲春31%
2北京京仪椿树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20%
3张春达20%
4王健15%
5虞正红10%
6杨广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84.88 7.44 8.3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56.48 178.13 78.35 
审计机构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10-31 516.32 3.9 3.9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2.005803 159.75473 82.25107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博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11-01 
评估基准日2010-02-28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16.28 220.61 
负债总计(万元)140.13 140.13 
净 资 产(万元)76.15 80.4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6.09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齐仲春 北京椿整奇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31%7.75%
张春达 北京椿整奇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5%
王健 北京椿整奇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5%3.75%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将企业持续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京仪椿树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卫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684.7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36135-8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00002660-6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6.09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4.8288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大于挂牌价格的自有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8288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66295580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胡革苹 联系电话010-66295608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京仪椿树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