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33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西城区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09-11-30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乙2号5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阎嗣烈 | |||||
成立时间 | 2002-10-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474312-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外);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销售包装食品、百货、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花卉、五金交电。 | |||||
职工人数 | 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960.61 | 2960.61 | 8000 | ||||
审计机构 | 北京龙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10-31 | 0 | 0 | 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0990.61 | 2990.61 | 8000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同创鼎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11-06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0970.61 | 16115.32 | ||||
负债总计(万元) | 2970.61 | 2970.61 | ||||
净 资 产(万元) | 8000 | 13144.7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201.29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尊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阎嗣烈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642.1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9755219-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438178-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8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受让成功后(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算)30日内,受让方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向标的企业出借资金,用于偿付标的企业对转让方的负债计人民币29706103.21元;由于股权转让期间标的企业发生水电或其他小额管理费用全部由转让方垫付,标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后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将该费用支付给转让方,数额以工商局颁发标的企业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账面数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后标的企业的发展符合西城区政府对该企业所属地区综合发展的要求(即合力打造阜景文化旅游一条街,从事文化产业发展),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标的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方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我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元); 2、鉴于标的企业正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止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为准);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20%,设定为196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高晓兰 | 联系电话 | 010-82168272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鹏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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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高晓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216827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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