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世纪春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87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9-21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世纪春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 | |||||
成立时间 | 1999-09-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8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3242-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体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展销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销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机械电器设备、包装食品、金属材料、家具、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家居装饰;餐饮服务;综合性文艺演出;影视策划。(限分支机构经营)*** | |||||
职工人数 | 15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51% | ||||
2 | 北京市旅游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27.71 | -608.98 | -609.0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91.49 | 929.8 | 1561.69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8-31 | 604.21 | -495.34 | -495.3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22.8 | 1256.46 | 1066.3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华夏嘉诚(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9-19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650.06 | 2704.45 | ||||
负债总计(万元) | 918.95 | 918.95 | ||||
净 资 产(万元) | 1731.11 | 178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10.60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情参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八棵杨树甲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242.32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50243-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025-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10.60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全部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同意保证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职工原岗位不变、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水平;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27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73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陈华 | 联系电话 | 6629558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鹏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29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胡革苹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8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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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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