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路捷恒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97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0-11-12 至 2011-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路捷恒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31室) | |||||
法定代表人 | 马燕飞 | |||||
成立时间 | 2002-11-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472792-3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劳务分包;土地整理;汽车租赁(不含出租汽车经营);园林技术咨询;销售花卉草木;公路养护;租赁、维修机械设备。 | |||||
职工人数 | 3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路捷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46.15 | 150.24 | 100.5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61.05 | 115.52 | 245.53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9-30 | 381.84 | -27.1 | -26.1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02.24 | 482.85 | 219.3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1-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92.0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79.8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212.16 | 235.9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5.9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企业应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路捷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县[110200]延庆县[110229]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服务中心42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马燕飞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268795-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21058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他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35.9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北京后苇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太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7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中兴荣投资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宋卓君 | 联系电话 | 59307266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靓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胡革苹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8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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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路捷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兴荣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宋卓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93072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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