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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300万股股份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92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东城区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0-25 至 2011-04-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8号A1研发楼) 
法定代表人黄力波 
成立时间2009-08-24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1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9322584-2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LED照明节能产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开发高效环保的照明节能产品、照明器具、太阳能器具、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容器及配套设备;销售电缆、五金交电;提供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服务及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施工总承包;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30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
2梁毅35%
3李君胜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192.23 -724.65 -724.6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9498.68 14723.3 4775.38 
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8-31 943.71 -3489.8 -2310.06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416.85 15451.53 7965.3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0-10-19 
评估基准日2010-08-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3416.85 -  
负债总计(万元)15451.53 -  
净 资 产(万元)7965.32 131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93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标的企业审计、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梁毅 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35%3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石幼文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73511009-1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40059216-4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050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即1215万元,剩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一年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21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以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由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的相应比例承担;
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a)应为合法存续五年以上的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b)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优良的经营业绩。 d)具备照明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专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在照明类企业具备5年以上的管理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书的规定,在同等交易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对该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15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附件:朗波尔招投标评分办法.doc

招投标计分办法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栾红  联系电话13552561898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胡革苹 联系电话010-66295608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栾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5618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