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佳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81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0-08-16 至 2010-09-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佳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金华 | |||||
成立时间 | 2001-09-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9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0261022-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房屋;装饰工程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0% | ||||
2 | 北京大方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5.89 | -101.39 | -99.0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961.91 | 8551.09 | 8410.82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7-30 | 12587.89 | -1335.93 | -2436.5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2817.05 | 6842.77 | 5974.2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8-0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844.66 | 12844.66 | ||||
负债总计(万元) | 6842.99 | 6842.99 | ||||
净 资 产(万元) | 6001.67 | 6001.6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801.3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北京佳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于2009年7月已到期,且因无新的待开发土地使用权未能续期。 2、截止2010年4月30日,北京佳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北京佳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税法规定,预提了14#楼企业所得税10,418,287.19元和土地增值税11,702,180.01元,但14#楼尚未完成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最终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金额应以税务机关核准数额为准。(详见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371-1号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石景山区[110107]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汪文忠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28709-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66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801.3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金额30%即人民币14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中挂牌金额20%的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最终受让方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如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如果延期超过三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受让方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如期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的,如果延期付款超过五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5、为保证标的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收购股权后,除不可抗力,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该股权;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购股权后,按原项目合作协议原则不变,5年内不得改变经营管理层由现有股东委派的现状。(详见《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收购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优先支付标的企业应付未付款项以及其它债务。(详见中联评报字【2010】第327号《资产评估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七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600万元(含1600万)以上;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需提交银行出具4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4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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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康泰投资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刘兰蔚 | 联系电话 | 13641062377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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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康泰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兰蔚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4106237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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