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崇文区光明路11号天玉大厦504、506室及地下一层30、53、54、55号车位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8 至 2011-11-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名称 北京市崇文区光明路11号天玉大厦504、506室及地下一层30、53、54、55号车位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1-05-15
资产评估值 880.360000(万元)
转让底价 793.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1-10-14
挂牌截止日期 2011-11-10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崇文区光明路11号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崇国字第08003657号 目前用途 车位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8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崇文区光明路11号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崇国字第08003658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41.9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崇文区光明路11号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崇国字第08003659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9.1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承续转让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内容直至合同到期; 2、本次交易及房屋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转让方可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挂牌价格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237.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00前。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现出租给某公司做办公用,转让方与 该公司签订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至2011年11月20日到期,租赁合 同于北交所备查。 2、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