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鑫海国际旅行社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1-02-01 至 2011-03-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鑫海国际旅行社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西座1603室)
法定代表人 高顺清
成立时间 1993-12-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48-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接待商贸洽谈、会议、考察、培训、展览等。
职工人数 3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163.07 -19.83 -15.7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92.42 639.12 53.29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2055.11 -18.71 -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9.65 674.27 25.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海华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1-27
评估基准日 2010-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46.23 827.87
负债总计(万元) 796.21 796.21
净 资 产(万元) 50.02 31.6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北京市旅游局京旅发【2010】132号《北京市旅游局关于按期足额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知》精神,标的企业需要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其开设的质量保证账户中足额补缴旅行社质保金,经核算,约需补缴80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杨军 鑫海国际旅行社 副总经理 0% 49%
侯爱萍 鑫海国际旅行社 副总经理 0% 51%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划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
法定代表人 罗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5997.67746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2491-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2491-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1.6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归还所欠转让方全资企业“中色鑫海有色金属工贸公司”1,225,336.94元欠款后,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方可生效;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做出如下书面承诺:(1)承诺保持标的企业持续经营至少三年以上;(2)承诺接受标的企业2010年12月8日职工大会通过的《关于转让鑫海国际旅行社整体产权的职工安置方案》(已在北交所备案);(3)承诺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和或有风险,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和或有风险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或要求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审计评估报告已载明或未载明的债权债务、交割日之前新发生或未发生的债权债务、交割日之前已发生或尚未发生的法律诉讼等。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接受联合受让,但单个受让人均应符合资格条件并接受转让条 件;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498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