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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华腾橡塑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一台套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650-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东城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8-07 至 2014-09-0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资产描述 该资产包括燃煤蒸汽锅炉、麻石水膜除尘器、园盘出渣机、引风机变频调速、引风机和鼓风机,属报废资产。
受让方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竞价服务费,同时另行交纳5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在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并签署《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于签署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
2、受让方自行拆除、吊装、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在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墙体、路面和周围设施。如果破坏墙体、路面、周围设施的,修复费用从拆运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需受让方补足。
3、标的资产中包括麻石水膜除尘器一台,为砖体结构,受让方必须先于其他设备进行拆除并清运,如未按规定顺序拆除并清运的,拆运保证金将予以扣除。
4、设备拆除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拆除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清运,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拆除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自受让方进入作业现场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即转移给受让方,同时标的资产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5、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统一组织预展,预展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工作日),联系电话:13611213376;010-81501098,联系人陈惊雷,不另行安排预展时间。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2、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最终成交后办理资产移交时,最终受让方如发现移交的标的资产与清单不符,标的资产的数量、质量以实际移交时现状为准,且该差异不影响成交的事实及成交价款的支付。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3、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5、其他资产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华腾橡塑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薇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竞价服务费,同时另行交纳5 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 准)。 2、在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动态报价 成交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 认、交接工作(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并签署《实物 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于签署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 全部资产清运完毕。 2、受让方自行拆除、吊装、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 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在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墙体、 路面和周围设施。如果破坏墙体、路面、周围设施的,修 复费用从拆运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需受让方补 足。 3、标的资产中包括麻石水膜除尘器一台,为砖体结构, 受让方必须先于其他设备进行拆除并清运,如未按规定顺 序拆除并清运的,拆运保证金将予以扣除。 4、设备拆除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 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拆 除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清运,不得影响转让方 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 施等造成毁坏。拆除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 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 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自受让方进入作业现场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即 转移给受让方,同时标的资产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转移 至受让方,转让方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5、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