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 东城区 > 房地产业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东城区培新街9号院2楼-1至1层2-8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6BJ1002215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东城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6-10-10 至 2016-10-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东城区培新街9号院2楼-1至1层2-8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崇字第035423号  目前用途 商业用房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4.28 
使用年限 50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13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属《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房屋所在地区,因崇文区已并入东城区,故标的房产坐落位置为东城区培新街9号院2楼-1至1层2-8,房屋所有权证信息暂未更新。 2、本项目预展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时,集合地点:房产所在地,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62070288 。 3、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教育委员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本标的房产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在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京教学生用品服务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徐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 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