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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7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东城区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1-01 至 2011-02-0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顺义区中北工业区(北石槽镇)) 法定代表人 李铁军 成立时间 1993-10-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51366-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制造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中药饮片、小容量注射剂(国家限制性项目除外)等。 职工人数 1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5% 2 科恒实业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6.13 54.29 49.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61.1 1426.71 934.39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1-30 1249.82 174.14 152.3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53.93 1367.16 1086.7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坤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25 评估基准日 2010-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391.49 2891.98 负债总计(万元) 1324.03 1324.03 净 资 产(万元) 1067.46 1567.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75.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睿合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 丁元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379428-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7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保证一年内标的企业经营团队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职工原劳动合同不变;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如标的企业另一股东在本项目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转让其持有的25%股权,则意向受让方需同意以不高于本次成交价折算25%股权的对价进行收购; 3、意向受让方应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需受让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交所转让的北京嘉事大恒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内资企 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或其投资的企业需从事医药行业,即经营范围中应含 有医药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52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