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项目名称】北京市万泉凯达食品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7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挂牌日期:   2018-01-30 至 2018-03-0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市万泉凯达食品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799)
法定代表人 韩朝阳 成立日期 1995-05-25
注册资本(万元) 1965.3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965.35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110218498XU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土产品、机械设备、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食品添加剂;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51%
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1 -551.37 -629.5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88.01 1689.56 598.45
审计机构 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30.79 331.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0.74 0.69 930.05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委估资产-土地面积为5706.69平方米,与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载明的面积7162.73平方米相差1456.04平方米,相差面积主要为市级文物金中都遗址和部分宿舍的面积,且上述评估土地无土地权证。 2、标的房屋建筑物现状已拆平。 3、其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职工安置方案》。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路18号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杜慧 成立日期 1987-01-07
注册资本(万元) 13099.257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3099.257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206278XW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63369573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0-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二商董事会发[2017]176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市万泉凯达食品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底价 1276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82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4)同意并接受《北京市万泉凯达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5)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82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安永普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邹姗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8114673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