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73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8-01-08 至 2018-02-0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3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姜良志 | 成立日期 | 2014-12-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327186652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嘉兴首金合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 |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 | 10% | ||||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 |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 |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57.23 | -873.34 | -881.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0869.93 | 56457.09 | 14412.84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7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57.68 | -1256.95 | -1254.8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0083.79 | 44525.79 | 15558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根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关于首创金服优化股权结构方案的决议,原股东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标的企业2000万股股份(10%股权)协议转让给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标的企业1200万股股份(6%股权)协议转让给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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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26号1幢6008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松平 | 成立日期 | 2002-1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2796.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44701379C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05-0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首创金服优化股权结构方案的决议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40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政 | 成立日期 | 2005-05-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775451210Q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05-0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首创金服优化股权结构方案的决议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321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亮 | 成立日期 | 2014-07-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306529409E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05-0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首创金服优化股权结构方案的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30%股权) | |||
转让底价 | 696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8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挂牌期间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评审标准参考招投标方式;若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2)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承诺同一报名主体(或其控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它企业)在报名受让本标的同时不再报名受让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800万股股份(14%股权)”项目。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30%股权)).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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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88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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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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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普通职员
- 联系人:未填写!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5000591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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