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兴谷中小企业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78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7-11-13 至 2017-12-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兴谷中小企业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平旺街F13地块) | |||
法定代表人 | 楼慧玲 | 成立日期 | 2014-09-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495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2178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17318302981J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技术咨询、开发及转让。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北京中纺联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0% | ||||
北京兴谷发展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72 | 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401.7 | 500 | 9901.7 | |||
审计机构 | |||||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659.18 | -660.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317.07 | 504.28 | 21812.79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截至挂牌前,北京兴谷中小企业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9500万元,其中北京兴谷发展公司认缴99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北京中纺联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396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实缴资本金为21780万元,其中北京兴谷发展公司实缴9900万元,占实收资本45.45%,北京中纺联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缴11880万元,占实收资本54.55%。 2、标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兴谷发展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平谷北街15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贾立芹 | 成立日期 | 1992-10-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171029314476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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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日期 | 2017-10-13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转让北京兴谷中小企业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请示》的批复(京平政函[2017]232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兴谷中小企业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 |||
转让底价 | 10525.93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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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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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兴谷发展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孙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314301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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