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莫尼自控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172-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7-05-15 至 2017-06-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莫尼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培武 | 成立日期 | 2001-12-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600094442K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制造印刷机水墨控制系统、印刷器材、印刷耗材、零辅配件;开发、设计、销售印刷机水墨控制系统、印刷器材、印刷耗材、零辅配件及印刷器材的升级改造;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意大利莫尼自动化公司 | 51% | ||||
北人集团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79.53 | -71.57 | 0.5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869.8 | 1057.84 | 1811.96 | |||
审计机构 | 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17年1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5 | -25.65 | -25.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4.16 | 513.05 | 1511.11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人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培武 | 成立日期 | 1992-07-16 | ||
注册资本(万元) | 17126.7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1101329Q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633686217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7-02-2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京机董(复)【2017】23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莫尼自控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 | |||
转让底价 | 661.80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其余款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次日起1年内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198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详见分期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98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人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3733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