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项目名称】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6BJ100806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6-12-27 至 2017-01-2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1层1118室)
法定代表人 沈中华 成立日期 2015-10-14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MA0018DJ2M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1%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25%
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4%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0.07 -20.0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43.28 3.35 939.93
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37.15 -237.1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62.54 19.76 742.78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分期缴纳,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实缴到位,剩余出资额在2035年10月8日前缴足。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收到第一期认缴入资款960万元,2016年1月,标的企业收到股东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期认缴入资款人民币40万元。 2、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仅提供了该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未提供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以专项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准。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市辖区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1号楼11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毕小刚 成立日期 2011-12-21
注册资本(万元) 104245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4245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587740744C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58774074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16-12-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北京水务投资中心拟转让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股权相关事宜的批复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股权
转让底价 4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③承诺用于受让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本方以自有资金受让本项目,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受让本项目的情形。本方保证以自己的名义受让本项目,不存在接受第三方委托受让本项目的情形或者存在其他代持关系,也不代表任何第三方利益,不存在通过信托计划、基金等方式受让本项目的情形。④根据标的企业章程以及《首都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北京)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章程和协议在北交所备查),同意在受让本项目后承接对首都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北京)基金的出资义务;同意并签署附件中的《认缴承诺书》。⑤同意按本次受让股权比例继承标的企业章程项下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附件:认缴承诺书.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72682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