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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博德桑特输采血器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BJ100729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6-07-27 至 2016-08-0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博德桑特输采血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京小汤山医院内) 
法定代表人 张秉鑫 
成立时间 1997-03-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8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65676-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输采血器材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4.33  86.88  55.1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3.35  93.89  609.46 
审计机构 北京中红格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5-31  86.72  28.37  26.2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41.72  11.49  630.2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瑞恒远(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30 
评估基准日 2015-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01.1512  973.1755 
负债总计(万元) 106.2892  106.2892 
净 资 产(万元) 594.862  866.886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66.886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红格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对于标的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2009年7月15日,转让方决定:“同意以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已投入资产中的208万元设备资产作为血袋厂(血液中心内部对博德桑特的称谓)实收资本,替换208万元房屋资产(小汤山血袋厂车间)。”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向血袋厂投入的其余资产作为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对血袋厂的长期债权,血袋厂应予偿还。”该部分借款已于2015年8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2、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583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无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66.886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26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交所规定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2)自成为受让方后,保证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房屋腾退协议书》、《试剂耗材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相关协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邓雅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02637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 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